導讀:12日,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案一審宣判。當事人何先生發視頻回應稱:很遺憾,個人傾向于繼續上訴。12月12日,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對何某某訴
12日,成都地鐵“被誣陷偷拍”案一審宣判。當事人何先生發視頻回應稱:很遺憾,個人傾向于繼續上訴。
12月12日,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對何某某訴曾某某、羅某某、成都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一審宣判。法院經審理判決:對何某某要求羅某某、曾某某、成都地鐵運營公司刊登道歉聲明、連續十天在案涉地鐵站宣讀道歉聲明,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50000元的訴訟請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
據話人間此前報道,6月11日,何先生在成都地鐵上被兩名女生指控偷拍,民警調查后為他澄清,但女子敷衍道歉。
何先生在自述中稱,當天自己和同學聚完餐后乘坐地鐵回公司宿舍。給一對年齡較大的夫婦讓座后,其站到了地鐵扶手的位置。突然,兩名女生站起來,大聲質問他是不是在偷拍,稱懷疑他在用小型攝像頭偷拍。隨后車廂的列車安全員走過來詢問事情經過。
他表示,其中一位女生說他鞋子上有攝像頭,看到他鞋子在閃爍綠光。另一位女生也說:“就是他的鞋帶最前端那里,剛剛閃了綠光,我們看過去了他就把它關了。”
其稱后來警察來處理此事,“(一名)警察拿出了手套及執法記錄儀,在執法記錄儀的拍攝下,在辦公室內全員的目光下(包括兩位女生),幫我脫掉了右腳的鞋子,仔細地檢查了鞋帶,鞋舌,鞋墊下位置,隨后又脫掉了左腳的鞋子,重復了一遍操作。隨后警察站了起來,對我和旁邊的同事說道,我已經檢查過了,鞋子沒有任何問題。”
何先生猜測,事實應該是列車快到站時兩邊的廣告牌照在鞋子上,折射出了綠光,讓兩個女生誤以為是攝像頭,然后列車到站,綠光消失了,兩位女生誤以為是關掉了攝像頭。
他稱,此前在等待警察的過程中,女生曾表示“放心,我們錯了我們會給你道歉的”。然而事情澄清之后,其中一人飛速說了一句“帥哥,對不起”,轉身就要走。他認為這個道歉沒有誠意,拒絕接受。
后續警方調解時,其中一個女生解釋道,“這個我們又不是為了我們自己,我們是看到旁邊其他人的隱私受到了影響。”最終,雙方沒有和解。
據話人間報道,6月12日下午,何先生將自己的遭遇發布到網上后引發廣泛關注,并表示將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。8月25日,在一名目擊者為何先生提供的書面證詞的幫助下,他得以成功立案。立案通知書顯示,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已受理他與兩名女生的“一般人格權糾紛”案件。之后,他還追加成都地鐵為被告,認為對方涉嫌違約和侵權。
11月3日14時,備受社會關注的“男子被誣陷地鐵偷拍案”在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開庭審理。庭審持續近3個小時,案件未當庭宣判。 何先生告訴記者,指稱其偷拍的兩名女子以及成都地鐵方面均是代理律師出庭,由于該案是不公開審理,庭審細節不便透露。 何先生的代理律師透露,庭審中原被告辯論激烈,“對方不認為構成侵權,也有一些站得住腳的觀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