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據相關網傳消息稱,浙江湖州一男子半夜爬獨居女子窗戶被女子拖把打中后而墜樓身亡,事后,男子家屬卻要向女子索賠50萬余元。這樣的消息,總
據相關網傳消息稱,浙江湖州一男子半夜爬獨居女子窗戶被女子拖把打中后而墜樓身亡,事后,男子家屬卻要向女子索賠50萬余元。
這樣的消息,總是讓人感到很吃驚。話說半夜爬人家女子窗戶,這不是心懷不軌?這樣給自己造成損失,這不是咎由自取?再說,扒人家窗戶,還不能讓人有所制止和反擊了?
據稱,女子的丈夫是一名大車司機,事發當天是一個周末,丈夫出車,孩子被老人接走,所以女子獨自居住在家。
女子家是一棟兩層小樓,她的臥室在二樓靠窗位置。女子和丈夫視頻通話后,已經夜深人靜,女子翻來覆去睡不著期間,突然聽到窗外有動靜。
話說,如此情形,對每個獨居女人來說,都會感到害怕,任何人也會因此提高警惕并做好防衛。女子拿著一個拖把走進窗戶邊,這一看不要緊,要緊的是,窗臺有兩只手,窗戶下面伸出一個腦袋。
這可把女子嚇壞了,女子問對方是誰,想干什么后,對方稱知道女子一人在家,并威脅稱老實點,不然要了人家的命。
女子驚恐之下,一個拖把打了上去,直接打在男子臉上,于是發生了男子墜樓事故。隨后,女子給丈夫打過電話后報了警。最終得知,男子為同村男子周某。
對于男子墜樓身亡,男子家屬認為,其夜爬女子窗戶不對,但罪不至死,如果女子不用拖把砸他,他也不會因此丟命。于是向女子提出索賠50多萬元。最后,雙方將事實訴諸法院,法院認為女子相關行為是只為,不需要承擔責任。
這個世界,總有一些是案例讓人感到很不可思議,比如遛狗不拴繩都狗被撞索賠,去人家莊稼地里搶莊稼受傷索賠,偷人家果園水果吃中毒索賠,搭人家車出車禍索賠等等。
也許有人說,傷者為重,死者為大。罪不至死卻死了,確實遺憾,但對于“找死”的人,我們又能對他有多少同情?
就像本事件而言,男子夜爬女子家窗戶,對于一個獨居女子來說,這是很令其恐懼的事情。女子做出避免自身受到傷害的相關反應,也是有必要的,是完全可以理解的。所以,男子怕人家樓上,把人家窗戶,因此受到傷害乃至身亡,完全是“自作孽不可活”。
法院對此案件的認定,完全是公平公正的,合情合理又合法。法律正是為了維護公平正義,真是為了懲惡揚善,維護正義,保障好人的權益。我們不能因為壞人損失大就偏袒壞人,因為壞人的損失本可以沒有,是他自找的。所以,我們不能因為自找損失的人得到損失,而讓無辜的人或者可能受到傷害的人承擔損失,承擔責任。
任何人都應該有遵紀守法的意識和自控能力,做壞事不應該,而做了壞事,就要承受所有所壞事的代價。而反過來想倒打一耙,我想,法律法規不支持,輿論更不會贊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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