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9月26日,胡錫進就大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發文稱:已經不能簡單歸類于校園欺凌,顯然構成了性侵犯。媒體人@胡錫進: 大同通報未成年人欺凌事
9月26日,胡錫進就大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發文稱:已經不能簡單歸類于校園欺凌,顯然構成了性侵犯。
媒體人@胡錫進:#大同通報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調查情況#,老胡個人認為,該學校2名9歲兒童的惡劣行為已經不能簡單歸類于校園欺凌,他們對受害兒童顯然構成了性侵犯,而且情節駭人聽聞。只是因為2人年齡幼小,因受法律保護而不被納入刑事范疇。
老胡認為,不對兩名施虐兒童給予刑事處罰,我們的社會要認,這是法律的硬邊界。但是刑事以外的追究,尤其是對其家長的追究,是不夠的。社會應當鼓勵受害兒童的家長對施虐兒童的家長進行高額索賠,也對孩子讀書的大成雙語學校進行高額索賠,因為家長和學校都對施虐兒童的行為在很長時間里被放縱負有責任,而且對受害兒童造成了嚴重心理創傷,有可能給后者造成終身陰影。所以他們進行高額賠償是應該的,我相信法律會對受害兒童家長的索賠給予支持。
現在的處罰太輕了,很多都是軟指標,而且執行時間很長,是有彈性的。但是高額賠償則能示范全社會,對那兩名兒童的心理和性格矯正,對受害兒童的人生信心重建都將起到積極作用。這件事不能輕飄飄地過去,它的負面影響需要強有力、擲地有聲地翻轉過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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