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福州華潤橡樹灣橡府部分業主反映,有業主一次性購買了近兩百個車位,其他業主如果要從他手上再買過來的話,需要多付出十萬。車位被大量購走
福州華潤橡樹灣橡府部分業主反映,有業主一次性購買了近兩百個車位,其他業主如果要從他手上再買過來的話,需要多付出十萬。
車位被大量購走 業主擔憂停車受影響
最近,“華潤橡樹灣橡園一位業主一次性購買了將近200個車位”的事情在小區內傳開。記者在該小區地下車庫看到,有一部分車位上方掛著一張粉色紙張,上面沒有像其它車位那樣寫明具體的車牌號碼,而只是寫著“在售車位”并留了一個166開頭的手機號,由此可以推斷,這些沒有對應私家車的在售車位應該是歸同一個主體所有。
記者從業主處了解到,他們小區沒有地面停車位,一般訪客停車都是開到地庫待售車位上來停放車輛。如今,地庫車位幾乎都有主了,因此大家擔心停車受影響。此外,如果業主們要做購買打算的話,只能從這戶業主處購得,價格要貴上十萬元。
由于這些地鎖鎖上去以后,我們的車都要停在路面。有時一些要搬重物的話,還要和保安去協商我能不能臨時停一下,很不方便。
我們剛入手的第一個車位是8萬,現在要賣18萬。
你這個價格翻得有點嚇人。不管怎么樣我們業主肯定是優先,在我們業主都不買的情況下,你一次性再賣掉,那還有得說。開發商連通知都沒通知我們。
記者撥打了紙張上留的電話號碼,對方表示自己是小區的一名業主,目前也是這些車位的產權人。
車位產權人
我公司需要資產掛靠,我買點資產有什么問題?像那些業主買的房子一定要住嗎?我空著不行嗎?
律師:應優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
小區內的停車資源,可以一次性這么大量賣給一個業主嗎?律師對此表示,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案例也有不少,各個法院的認定也有一些爭議,但是判決總歸有一個前提,就是不能侵犯到要優先滿足業主的需求。
律師 陳敏
如果說開發商的這個行為導致小區的業主停車無法滿足基本需求、基本需要,或者說它侵害了大多數業主利益的時候,我認為開發商的行為就有可能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。
開發商:在滿足業主使用需求下打包出售
律師表示,按照《民法典》相關規定,要優先滿足業主的停車需求。將這些車位出售時,開發商應該提前告知小區業主,讓大家都有選擇權,同時大量銷售行為還需要考慮到整個小區停車位的配比。對此,開發商表示,他們是在滿足在滿足業主使用需求下打包出售的,并進行了相關公示。
福州橡樹灣項目開發商
橡府這個項目是在2015年交付的,到今年為止其實已經開售了有八年時間了。這個社區的車位配比情況是1:1.05,其實車位是可以充分滿足業主使用需要的,所以我們在6月12日的時候,在小區公告欄里做了一個啟動車位業主多套認購的公示,想把車位公開銷售給全體有意愿的購買業主。但是我們公示之后,尚未購買車位的業主都沒有提出過購買車位的意愿,也沒有業主提出異議。所以在8月份的時候,我們就把車位打包出售給了橡樹灣的一位購房業主。
無公共停車位 業主停車可向業主租賃
華潤置地(福州)發展有限公司也提供了當時的公告內容,上面寫明“根據政策規定,小區業主購買車位數量不受限制,公示結束后將啟動小區業主多套購買權益”。
對于目前多位業主反映停車問題可能受影響的情況,開發商表示,會幫忙跟這位業主溝通,看看能不能將部分車位以租賃的形式提供給更多業主。
通過此事件律師也提醒廣大業主,車位產權是屬于開發商所有,當業主主動放棄優先權利,或者并沒有車位需求的時候,開發商是有權利處置這些資產的。
律師 陳敏
當你認為開發商即將要處分某一個資產,有可能涉嫌侵犯到你的利益,你應當積極主動提出或者主張自己的權利,而不應怠于行使你自己的權利。如果你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,有可能你的訴求在人民法院中會不被支持。